有些行为的确让人不解。不过还是有些行为是可以解释的 比如 1901和1988的案件 有可能是嫌疑人的一种行为偏激触犯到法律边缘。
诚然 即使在很文明的社会 也不乏类似的例子。比如去年台北有立委身份的人在超市里盗窃牙刷 几年前有同声传译职业的人盗窃汽车。
他们坦诚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维,瞬间的思绪是很奇怪的东西。或许 人都有猎奇的想法和一些奇怪的癖好。